关于征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(修订草案)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(草案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(修订草案)》意见的通知
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要求,请认真组织研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(修订草案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(草案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(修订草案)》及说明,于12月2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企业管理部张朝朝处。
附件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(修订草案)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(草案)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(修订草案)》
联系人:张朝朝
通讯地址:仙桃市沙湖原种场环场西路21号
邮政编码:433019
联系电话:0728-2652520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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